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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师生“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持续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学校拟继续开展2023年度 “走进图书馆、畅享新阅读”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11月 二、活动内容 “4.23世界读书日”、“毕业季”、“迎新季”、“校园读书月”等系列活动,以各项活动具体方案为准。 三、活动范围 全体在校师生 四、“优秀读者”评选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评选对象及名额比例 共设优秀学生读者、优秀教师读者、优秀阅读型院系、优秀阅读型书院4个奖项,具体如下: 1.优秀学生读者奖 评选对象全校学生,评选名额为每年100名。分别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2.优秀教师读者奖 评选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工(含长期外聘人员),评选名额为每年10名。 3.优秀阅读型院系奖 评选对象为全校各院系,评选名额为每年优秀阅读型院系2个。 4.优秀阅读型书院奖 评选对象为全校各书院,评选名额为每年优秀阅读型书院1个。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学生读者的评选标准 1.1参与评选资格 入馆次数前200名的学生读者有资格参与评选。 1.2加分项 (1)纸质图书借阅量前200名 (2)研修室使用次数前200名 (3)参与或协助组织策划图书馆组织举办的迎新生系列活动、世界读书日“4.23”系列活动、琴湖书话系列活动、百人诵读系列活动、读书分享会活动等阅读推广活动。 (4)在图书馆组织举办的阅读推广活动中获得奖项。 (5)参与图书馆志愿服务。 (6)分享阅读感想体会投稿至图书馆线上多媒体平台(馆学长微咖或QQ公众号),被采用。 (7)参与图书馆馆藏文化建设,荐购图书工作。 (8)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制度,无违规情况,爱护公共设施。 2.优秀教师读者的评选标准 2.1 参与评选资格 纸质图书借阅量前50名的教师读者有资格参与评选。 2.2 加分项 (1)教师读者入馆次数排名前50名 (2)参与图书馆“为学生推荐一本好书—教师荐读活动”。 (3)参与图书馆馆藏文献建设,荐购图书工作。 (4)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无违规情况,爱护公共设施。 3.优秀阅读型院系奖的评选标准 (1)各院系教师图书借阅总数、入馆总次数,按院系教师总人数比例计算,进行排行。 (2)院系教师参与图书馆“为学生推荐一本好书—教师荐读活动”人数,按院系教师总人数比例计算,进行排行。 (3)院系教师参与馆藏文献建设,荐购图书期刊。 (4)院系参与或组织图书馆资源利用培训活动次数。 (5)所在院系优秀教师读者人数,按院系教师总人数比例计算,进行排行。 4.优秀阅读型书院奖的评选标准 (1)各书院学生纸质图书借阅总数、入馆次数,按书院学生总人数比例计算,进行排行。 (2)书院教师参与图书馆“为学生推荐一本好书—教师荐读活动”人数,按书院教师总人数比例计算,进行排行。 (3)以书院、年级、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次数。 (4)参与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人数,按书院学生总人数比例计算,进行排行。 (5)书院的优秀学生读者和优秀教师读者人数,按书院师生总人数比例计算,进行排行。 (6)在图书馆举办的阅读推广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学生人数,按书院学生总人数比例计算,进行排行。 (三)评选程序 1.图书馆根据《优秀读者综合评分表》(附件1)、《优秀教师读者综合评分表》(附件2)、《优秀阅读型院系综合评分表》(附件3)、《优秀阅读型书院综合评分表》(附件4)组织评审工作。 2.评委组打分,根据综合考评成绩,确定获奖名单。 3.获奖名单将在图书馆网站、学校新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1.优秀学生读者奖励 (1)一、二、三等奖分别颁发证书及奖品。 (2)上机时长优先权,在下一个学年开始,上机时间由原来3小时增加到6小时。 (3)获得校级学时加分 2.优秀教师读者奖励 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名誉表彰和奖励(图书、电子图书卡等) 3.优秀阅读型院系、书院奖励 授予一个校级奖项,颁发“优秀阅读型书院”“优秀阅读型院系”名誉奖杯或奖牌。
图书馆 2023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