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书馆是传播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弘扬精神文明的阵地。馆藏图书文献属国家财产,是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资料。维护图书文献的完整,维护良好的读书环境,是每一个读者应尽的义务。广大读者应该做到文明读书,自觉遵守如下公共道德和规范。 1.爱护书刊和计算机、服务设施、阅览桌椅等公共财产。不裁切、涂划、污损、损坏书刊;不违规操作电器设备;不擅自移动桌椅家具。 2.遵守借阅制度。按时还书,加快流通,提高书刊利用率。 3.讲文明。入馆时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穿拖鞋、背心、球裤入馆;不在馆内大声喧哗,拨打手机,大声朗读,保持室内安静。 4.讲公德。不得用个人物品、书籍抢占阅览座位,不违规占用存包柜长期存放私人物品。 5.讲卫生。不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携带任何食品入馆进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6.讲礼貌。使用文明语言,不讲脏话,温良谦让,互相尊重。 7.讲诚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保护文献数据库知识产权的公告》使用图书馆的电子文献资源。不在网上浏览和传播色情淫秽、谣言等不良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