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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又是学校对外服务的窗口和学院形象标志,学校安全防范的重点单位,门卫安全值班十分重要。为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制度,维护图书馆秩序,保证师生正常读书学习,根据《三全学院门卫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门卫安全管理范围: 图书馆建筑内所有空间,包括建筑周围广场、大台阶、二层屋顶平台等固定、移动设施、设备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安全值班时间。图书馆开放、闭馆期间,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24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安全责任。门卫值班人员须遵守《三全学院门卫安全管理规定》、《校卫队员十不准》,以及图书馆的下列规定: 一、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本责任区的防火、防盗、防暴、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发生治安案件和火灾等灾害事故,维护本责任区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图书馆实行刷卡入馆制度。本校读者、图书馆工作人员一律凭“校园卡”刷卡入馆。正常开放期间,门卫值班人员在规定开放的门厅口值守,作好值班记录,防止无关人员入馆。 三、门卫值班人员负责进馆读者和工作人员验证和来访图书馆人员的检查登记、电话联系等。来访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登记,由安全值班人员电话联系被访人员确认后方可入馆。 四、对来宾来客进行登记,并且与会客人员及时联系。对于不遵守本馆规定者,门卫有权阻止其进馆;对于情节严重、不听劝阻者,门卫须将其交给馆办公室处理或报告学校保卫科。 五、维护馆内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馆。 六、维护馆内财产安全。未经馆办公室批准、登记,不许任何人携带本馆公物出馆。 七、门卫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消防、防盗等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和图书馆办公室处理。 八、每天工作人员下班时,门卫值班人员要协助工作人员检查馆内各种场所门窗、水电是否关闭,有无人员滞留,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能够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图书馆安全员处理。 九、负责监督大门前读者和工作人员的自行车电动车按规定地点停放,确保读者出入通道和安全通道畅通。 第四条突发事件处理。 一、门卫值班人员要会使用馆内各种安防、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遇有紧急情况应会紧急处置和报警。夜间和闭馆期间,应不间断的在馆内馆外巡查,发现问题能够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发现盗窃等治安案件,火情、火险等紧急情况,要立即拨打院保卫科报警电话3831800请求增援,同时向图书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馆长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二、遇有突发事件需要疏散人员时,要协助工作人员迅速撤除大门口的隔离设施(打开通道机、大门)、花卉等障碍物,疏通通道。 三、协助图书馆处理本责任区发生的有关案件或事故,及时如实报告保卫科和图书馆。 第五条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须统一着装,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第六条安全值班纪律 一、严格执行馆纪和馆规,态度认真、文明、友好。妥善处理与读者、工作人员的关系,不在工作场所与读者、工作人员发生任何冲突。发现问题或矛盾,及时报告馆办公室处理。 二、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携带亲朋好友等无关人员入馆闲聊、玩赏;不在值班室内使用未经允许的大功率电器; 三、因门卫值班人员工作责任造成的损失按照《三全学院校卫队员奖惩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全学院图书馆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