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读者借书期限的通知

时间:2016-01-04   浏览:130

根据院发[2015]14号文件“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图书馆书刊借阅规则》的通知”规定,针对目前图书馆文献资源比较少、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为加快图书的流通周转速度,提高使用效率,维护广大读者的阅读权利,特对读者借阅图书的册数和借阅期限做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并将于下学期开学时(201631日)开始实施。

现将修订内容公布如下,请广大读者注意,相互转告:

1、 一次借书册数:

原规定不变,新馆开放后再做调整。专科生和本科生每证借书量不超过1册, 教工每证借书量不超过3册。

2、 一次借书期限:

专科生和本科生借阅期限由1个月,改为10天,并可续借一次。

教工借书期限由3个月改为1个月,并可续借一次。

所借图书到期逢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不计逾期费。

注:本学期借阅图书仍按原规定执行,但需在201631日前归还所借图书。

 

  图 书 馆

                                    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