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网上数据库、数字化文献资源是图书馆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数据供应者的使用权限制和知识产权保护,需按知识产权的要求合理使用。为了保障我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维护学校的声誉,确保数据库的正常使用,维护知识产权的严肃性,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校购置的数据库、数字化文献资源仅用于我校读者个人学习、教学及研究目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其用作商业用途。
二、本校读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合法使用学校购买的网上数据库、数字化文献资源,严禁出现下述行为:
(一)将个人校园卡(或借书证)账号和密码告知校外人员。
(一)滥用网上数据库使用权,违规超量下载数据的行为。
(二)未经出版商或代理商授权,私设代理服务器将本校购买的数据库、数字化文献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
(三)擅自将我校购买或免费试用的网上数据库、数字化文献资源用于营利性活动。
(四)使用下载软件工具进行批量下载。
(五)在短时间内连续下载数据库中的多篇文献(超过了正常的阅读速度,如短时间内(10分钟)下载量超过上百篇)。
(六)连续下载数据库中整卷、整期期刊全文。
(七)将数据库中一次检索的结果大量下载。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做如下处理:
(一)勒令违规者改正
1.通知违规者于两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查。
2.在图书馆和违规者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监督下,删除恶意下载的数据。
(二)对违规使用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在图书馆主页上通报批评;停止该读者不少于三个月的入馆和借阅资格;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三)擅自将我校购买或免费试用的网上数据库/数字化文献资源用于营利性活动的,按照非法使用数据量的价格加倍赔偿。
(四)因违规使用而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由违规者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